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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公告

【課務】113-1學年度停修申辦至11/25(一)截止日間學制 17:00/進修學制 21:30前逕自送達教務處課務組

2024.10.09

📢 停修注意事項:
一、本校停修申請並非無條件之棄修、棄選,須經任課教師、就讀學系所主管同意後始得辦理。
二、同學應自行酌量辦理時間,不接受學生以找不到任課老師等任何理由逾時送件。受理停修申請單係以送達教務處為準,逾時不予受理
三、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科為限(以第 1 個完成停修系統審核之科目為準),仍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單,於成績欄註眀「停修」。停修課程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。
四、停修後學士班學生修習學分總數不得少於 9 學分,進修學士班學生修習學分總數不得少於 6 學分,惟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碩、博士班學生,及延長修業年限之學士班學生,停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。
五、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(學分學雜費)之課程停修後,其學分費(學分學雜費)已繳交者不予退費,未繳交者仍應補繳。
六、學期修習科目不得有「停修」情形,列為輔仁書卷獎核發標準條件之一。 
 

📍 停修程序: 
登入學生入口網【選課清單】 
> 點選【申請停修】功能鈕申請 
> 儲存送出 
> 列印條 碼申請表
> 任課教師及就讀系所主管簽核同意
 > 持該表至教務處 課務組 辦理
> 登入學生入口網【選課清單】確認停修課程。



📍 停修申請日:
日間學制
926日上午9 112517:00逕自送達 于斌樓(舊名野聲樓) 2樓教務處課務組。
進修學制
926日上午9點至 112521:30逕自送達 進修部大樓2樓教務處課務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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